北京局集团公司张家口车务段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管内灭火器年检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张家口车务段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管内灭火器年检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5-178
1. 招标条件
作为张家口车务段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管内灭火器年检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 已落实 ,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内容:以工、料全包的方式对张家口车务段管辖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及管内灭火器年检服务(对过期、状态不良及不符合规定灭火器进行更新)。具体包括:驻点值班、调试检测、日常巡查、维修保养、消防标志、维保台账资料建档、培训演练、清洁除尘、润滑除锈、隐患排查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项目。
2.2 项目实施地点及维保面积: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车务段辖区建筑面积为 8 7196 .72平方米,下花园北站4809.38平方米,宣化北站9997.2平方米,怀来站9942.35平方米,东花园北站4999.97平方米,怀安站4490平方米,太子城站11988平方米,张家口站34476平方米,崇礼站 3499 平方米, 沙城站 2994.82平方米 。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项目地点 |
|---|---|---|---|---|
| CRMZD2025-178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车务段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管内灭火器年检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及管内灭火器年检业务外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张家口车务段辖区各车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营业范围: 投标人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 企业 ,且符合本次 招标 项目经营范围要求;
3.2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 > 涉税查询 > 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2 )投标人须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企业信息证明资料;
( 3 )投标人派驻人员至少 8 名,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证书,其中 1 人须具备高级消防员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应当配置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4)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 近三年( 202 2 年 -202 4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 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证明材料,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b.被中国铁路 北京局集团公司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6其他要求: 负责本项目的组织机构负责人须提供 缴费所属期为 2023 年 1月 至 2024年 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0 9 : 0 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 (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平台( ) - 招标(试) - 购买招标文件 - 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 ) - 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3 未在两个平台购买相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 2025年4月15日 上 午 8 : 3 0-9: 0 0 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北京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15日 9时 0 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北京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5.3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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