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民之家食堂室内空间消毒杀菌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
-湘潭市
采购合同编号:XTGHZB[2022]0080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需解锁(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市民之家”食堂室内空间消毒杀菌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181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市民之家”食堂室内空间消毒杀菌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市民之家”食堂室内空间消毒杀菌设备采购。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1248000元
大写: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市“市民之家”食堂室内空间消毒杀菌设备采购项目 | 需解锁 | /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 | 1 | 项 | 1248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9月23日,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内交付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供采购方正常使用。
4.付款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全额支付合同款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9月23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23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乙 方:(公章)需解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刘广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姜华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