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智慧就业一体化平台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8S[2025]81号-002
项目名称: “石城智慧就业”一体化平台
预算金额(元): 219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石城智慧就业”一体化平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依托兵团“一库一平台”业务经办系统,在数据标准化和数据安全化的基础上,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一款功能全面、操作便捷、智能化程度高的“石城智慧就业”一体化信息化平台,以满足求职招聘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就失业登记、政策宣介、劳动仲裁等多元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业务需求,助力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数据“一库管理”、核心业务“掌上通办”。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概括为,建设3大平台、15个系统。3大平台为人社数据底座、智慧就业一体化平台、智慧就业大数据分析系统,15个系统为大数据底座基础支撑平台、大数据治理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人社统一门户集成平台、求职招聘一体化系统、劳动力动态数据采集平台、分群体识别及算法平台、培训管理系统、就业帮扶系统、线上零工市场系统、劳动仲裁管理系统、就业大数据专题分析平台、劳动力动态监测系统、智慧就业大数据分析展示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本项目设计为3个月,计划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工期分为立项采购、建设实施、验收交付阶段三个阶段。其中建设实施阶段为5个月。本项目拟定免费质保运维三年,质保期正常运行维护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评审时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执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需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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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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