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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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ZZB-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15:
(2)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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