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渣提汞资源回收利用示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陕西
-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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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渣提汞资源回收利用示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ZF2025-ZB-0321/002)
一、招标条件
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勉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有色冶金工业集中区。
2.2 建设规模:建设年处置含汞废渣(酸泥)300 吨生产线,综合回收有价金属“工业粗汞”,牌号 $\mathrm{Hg}{-}03$ (汞含量 $\geq99,9%$ )41.04 吨。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投标人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建设、试生产组织,直至达产达效并通过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三段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定制及安装调试、试生产方案及组织、操作规程及岗位培训、专利或专有技术应用及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专篇审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各单项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园区设施接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若有)的水、电、气、汽、路、网、监控、排污、绿化、标识标志、拆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 1 年,暂定工期日:自 2025 年 7 月 1 日(项目环评批复之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若项目环评批复提前或滞后,则工期以实际环评批复之日起 1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含在建工程)或至少一项设计业绩及一项施工业绩(含在建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4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社保),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社保);
(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基本信息及其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可查询。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需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只需牵头人出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18:00附件下载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渣提汞资源回收利用示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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