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 “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华阳镇高迁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审批〔 2025〕86号 ;
1.4 招标人: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
1.5 资金来源: 政府性 ;
1.6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
2.2 招标项目编号: JXX-GC-GK-2025012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JXX-GC-GK-2025012001 ;
2.5 建设地点: 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 ;
2.6 合同估算价: 9,569,748.69 元;
2.7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位于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高迁村入口环境整治提升;广场节点改造、景观节点改造,村内巷道铺装,道路修复,生态停车场、墙绘、南广场节点整治等。2、横坞停车场环境整治提升:主要对停车场及周边附属;包括停车场修复、青砖矮墙、卵石矮墙、池塘护栏和道路修复等。3、汪村停车场环境整治提升:对汪村停车场及周边道路修复,包括停车场修复、村内道路修复等。4、余岭脚入口新建文化园节点:包括停车位27个、地面铺装、石板路及台阶、文化景墙、观景平台等。5、余溪口环境整治提升:对余溪口村内巷道铺装、压花水泥路面及水泥路面修复等。6、高迁入口至余溪口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对该段道路采用沥青(白改黑)、新建钢护栏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9 项目类别: 施工 ;
2.10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3.7 其他要求: ( 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 □ 否。 √ 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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