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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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50201)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4〕52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新院区内西北角部、感染楼南侧(石河子市南二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站路以东)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51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综合楼25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面积3170平方米)、医疗废物暂存间94平方米、气体附属用房94平方米;购置CT、中央监护站及监护仪等各类医疗设备164台(套);设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1套。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暖、供电、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 E660 第八师石河 8004 子市总医院 0012 国家重大传 5020 染病防治基 1001 地建设项目 00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 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建 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全过程控制、管理等履行 全部的监理职责,并承担在设计、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和修复工作期间的全部监 监理 | 614 理责任,配合业主方完成部门协调、审计及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资金、人员配置、业绩经验、服务等方面应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5.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 6.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的当事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 7.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 10:00附件下载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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