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K2+330-K2+815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
四川
省道 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K2+330-K2+815段水毁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 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K2+330-K2+815段水毁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交函便〔 2024〕3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 设计已由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以广交函便〔 2025〕44 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元市剑阁县。
2.2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省道 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段K2+250,止于接 K2+756.448,路线全长 506.448 米,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对K2+320-K2+600段路基进行工程处治,同步恢复路基排水、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恢复涵洞3座 。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970 万 元 ,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
2.4工期: 120 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段 。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信用交通·四川—养护市场] 信用评价 等级 为 施工 [C] 级 及以上或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信用交通·四川] 信用 等级公路建设 评价 [C] 级 及以上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3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