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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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 3.预算金额:99万元/年 4.最高限价:99万元/年 5.采购需求:阜宁县税务局城南大厦B座食堂,阜城分局和镇区5所食堂(益林分局、东沟分局、羊寨分局、新沟分局、沟墩分局)劳务外包,就餐人数约292人左右,约需厨师、勤杂工等20人。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三年,合同服务期内若连续2个月出现考核分值低于90分的,立即终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8 23:59附件下载
阜宁县税务局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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