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兴隆湖农旅融合示范园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四川
营山县兴隆湖农旅融合示范园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兴隆湖农旅融合示范园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1-511322-04-01-559101】FGQB-000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智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营山智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1-511322-04-01-559101】FGQB-000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培育基地、农产品展示厅、休息室、会议室等,建筑面积约16000㎡。
2.3 投资额: 20000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服务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