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9]YZC[GK]2025001-1
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10,000.00元
采购包1(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6,3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3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1 | 6,3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30个日历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须联合体均合格,评审得分计算可互补得分),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3)投标人提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至少2人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交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返聘合同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该项特定条件以牵头单位为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