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农场民警职工食堂2025年二季度伙食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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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农场民警职工食堂2025年二季度伙食物资采购询价公告(招标编号:LYG-DH-202504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民警职工食堂2025年二季度伙食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8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东海农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总预算价为55.8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东海农场民警职工食堂2025年二季度伙食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东海农场民警职工食堂2025年二季度伙食物资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交易;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9 17:30附件下载
江苏东海农场民警职工食堂2025年二季度伙食物资采购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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