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胜村农田水利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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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胜村农田水利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一、招标条件
本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胜村农田水利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6 万元,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安镇新胜村农田水利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胜村农田水利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胜村农田水利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响应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5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1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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