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山东厂外宿舍房屋装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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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山东厂外宿舍房屋装修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山东厂外宿舍房屋装修总承包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
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山东核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4-ZB2-ZB-019-051。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山东厂外宿舍房屋装修总承包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烟台市海阳市海滨西路海阳农商行北侧,共 10 栋楼,宿舍装修总建筑面积 70765.3
5㎡及原养老用房 182.61㎡、新增室外运动场地(包含 1 个标准篮球场,2 个篮球半场及 1 个标
准网球场)及食堂改造装修(原 355㎡,改造增加 515㎡)。本项目为员工住宿用房装修及配套
附属设施建设,户型以三居室和两居室为主。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含厂外宿舍、室外活动场地及配套用房项目布局、装修、给排水工程、强电工
程、暖通工程、食堂区域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检
测、试验、交工验收等工作,主要涉及范围:(1)山东海阳市晓龙明珠小区 1-10#楼,共 813
户房屋及原养老用房 1 套 182.61㎡套内装修工程,对户内进行实体墙及轻质隔墙分隔、装饰,
确保宿舍基本使用功能齐全,尽可能保证各房间大小统一;(2)为满足宿舍区域基本生活需求,
将小区内现有附属用房改造为食堂,包括附属用房扩建、内部装修、配套机电工程、室内外给排
水工程、消防及改造工程等;(3)设置基本室外运动场地,包含 1 个标准全场篮球场,2 个半
场篮球场,1 个标准网球场(包含配套的绿化移植、排水、照明、围网、附属设施)等工程内容。
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2.5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滨西路海阳农商办公大楼北侧晓龙明珠小区。
2.6 计划工期
本工程首批交付装修 1-8#楼 543 套,第二批交付装修 9、10#楼 271 套,设计计划开始时间 2025
年 5 月 10 日;2025 年 5 月 25 日前完成全部房间布局定稿,满足隔墙砌筑需求; 2025 年 6 月 10
日前完成全套房间装修施工图定稿及食堂全套施工图纸;装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26 日,首批装修完成交付日期:2025 年 10 月 10 日。食堂开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10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后厨区域具备厨具安装条件,交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10 日。室外运动场地工期同首批房
间。(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第二批房间装修已与首批房间同时设计,因此不设设计期,开工时间以房间移交时间为准,
工期 137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
门论证和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含)以
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B 类),从事建筑工程累计不少于 10 年,
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岗位累计年限不少于 3 年,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住宅或酒店等,单项工程建
筑面积不少于 5 万㎡)的项目经理,在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
项目负责人。
(2)项目总工: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从事建筑工程工作累
计年限不少于 10 年,从事类似工程(住宅、酒店、体育馆等)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 3
年,且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3)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C 类)。
3.4 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
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
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
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
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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