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国能博州电动机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新疆
-博尔塔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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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甲控的引风机、送风机和一次风机配套电动机及其附(备)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位于新疆博州博乐市,东北侧距博乐市约 40 公里,规划建设2x66 万千瓦煤电和 396 万千瓦新能源,是集团在疆首个按“两个联营”模式整体规划集供热、供汽、供电、调峰、储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也是公司开发的第 8 个一体化大基地。项目建成后,年燃煤 300 万吨全部来自内部煤矿,预计每年可发电60 亿千瓦时、供热970 万吉焦,承担博乐市 1500 万平方米城市供热,进一步凸显“两个联营”产业优势,提升新能源装机占比,加快绿色转型,增强集团在疆产业规模和影响力,彻底改变博州无煤电支撑、无清洁高效集中供暖的现状,助力博州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我国“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中的国神担当。
2、竞标范围:甲控的引风机、送风机和一次风机配套电动机及其附(备)件
3、采购数量:引风机及其附(备)件 4 套 送风机及其附(备)件 4 套一次风机及其附(备)件 4 套
4、交货时间:分两批次交货,第一批次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电机及其附(备)件各2 套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须具备交货条件,第二批次交货时间待定
5、交货地点:博州项目现场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其他:
1)本项目为甲控形式;
2)必须使用文件报价模板,否则视同无效报价;
3)付款方式不允许有差异;
结算方式及期限: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批次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隔月开始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批设备的“验货证明” ;
2)对需要监造的设备,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该批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
3)该批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
4)该批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如有进口部件,提供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手续等;
6)合同价格 $100%$ 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保留合同设备价格的 $10%$ 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问题,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10%$ (如有问题,买方有权扣除相应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电动机生产相关的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近2 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2 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8 10: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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