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泉溪镇人民政府本级竹溪县泉溪镇泉源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32420250600019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24-2025-00109
3、项目名称: 竹溪县泉溪镇泉源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79.8 (万元)
6、最高限价: 179.8 (万元)
7、采购需求:
产业发展:新建蔬菜大棚4500平方米、烤烟房198平方米、 作业步道800米。环境治理:排水渠800米、改造生态停车场1200平方米、栏圈改造17户、化粪池3座、沤粪池9座、检查井10个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以上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及近期3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持有有效的身份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以上人员近期3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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