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TJC-2025-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2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成功承担过的类似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1分。类似医疗服务项目,未按要求提供合同的,不得分;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 | |
| 注: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成功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服务项目,未按要求提供合同的,不得分;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 | ||
| 注: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2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11安保人员(包括安保主管和安保人员): | 安保人员(包括安保主管和安保人员): | |
| 从事相关服务满1年不满2年(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从事相关服务2年及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安保人员(包括安保主管和安保人员): | ||
| 从事相关服务满1年不满2年(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从事相关服务2年及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如为劳务外包(派遣)人员,则需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合同及该劳务外包(派遣)人员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
| 3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11保洁人员: | 保洁人员: | |
| (1)保洁主管年龄45周岁以下且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 |||
| (2)保洁主管具有二年及以上保洁管理经验(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的得2分; | |||
| (3)保洁人员年龄在63岁以下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每有1名得0.5分,最高2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保洁人员: | ||
| (1)保洁主管年龄45周岁以下且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 |||
| (2)保洁主管具有二年及以上保洁管理经验(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的得2分; | |||
| (3)保洁人员年龄在63岁以下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每有1名得0.5分,最高2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如为劳务外包(派遣)人员,则需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合同及该劳务外包(派遣)人员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
| 4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11消控人员: | 消控人员: | |
| 从事相关服务满1年不满2年(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从事相关服务2年及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4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消控人员: | ||
| 从事相关服务满1年不满2年(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从事相关服务2年及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4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如为劳务外包(派遣)人员,则需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合同及该劳务外包(派遣)人员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
| 5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11工程维修(兼电工): | 工程维修(兼电工): | |
|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 | |||
| (2)具有两年及以上工程维修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 |||
| 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工程维修(兼电工): | ||
|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 | |||
| (2)具有两年及以上工程维修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 |||
| 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如为劳务外包(派遣)人员,则需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合同及该劳务外包(派遣)人员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
| 6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11绿化养护员: | 绿化养护员: | |
| 从事相关服务2年及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得2分。 | 绿化养护员: | ||
| 从事相关服务2年及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得2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打印),如为劳务外包(派遣)人员,则需提供投标人与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合同及该劳务外包(派遣)人员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 |||
| 7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12 | 设备需求: | |
| 投标人具有医疗垃圾废弃物运输的专用封闭式车辆,收集、运送各服务站点的医疗垃圾到中心医疗垃圾暂存点的,得2分。 | |||
| 注:需要提供发票及照片,不提供不得分。如果是租赁的,须从有租赁资质的租赁公司租赁,需提供租赁公司营业执照、租赁设备的合同扫描件、发票及设备图片,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设备需求: | ||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置医疗垃圾废弃物运输的专用封闭式车辆,收集、运送各服务站点的医疗垃圾到中心医疗垃圾暂存点的,得2分。 | |||
| 注:需要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站)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六路855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傅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赵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熊国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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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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