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佘湖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湖南
邵东市佘湖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邵东市佘湖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已由 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邵发改审[2020]72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邵东市水土保持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招标人为 邵东市水土保持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邵东市佘湖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邵东市东南部
2.3 建设规模 : 邵东市佘湖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涉及高梧冲小流域、长塘冲小流城及铁塘冲小流域, 共 4个乡镇43个行政村(社区); 项目区总面积 140.27 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 22.41 km2 ,本项目总投资约 993.04 万元 。
2.4 招标范围: 邵东市佘湖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本次计划治理措施主要包括: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75km2 , 其中水土保持林157.79hm2 , 经果林144.74hm2,封禁治理1572.45hm2 ,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89处,其中生产道路5210m、排水沟3126m、蓄水池14个、沉沙池18个、山塘整修2口、溪沟治理690m、标志牌21块、其他工程包括四旁水保林690m及垃圾箱120个 ;本次招标规模为 561.58057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 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 及 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7 〕 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 的通知》(湘水发〔 2018 〕 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各投标人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的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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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