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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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竞争
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SXHXBJ-2025-04-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9.66万元,招标人为麟游县林业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1)侧柏叶枯病防治1260亩:(2)购置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设备和工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近三年(2022年4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无人机防治相关业绩至少一项(业绩必须真实有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8 17:00附件下载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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