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次)施工第三标段
黑龙江
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次)施工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SZSG0112G25040800100100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 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代管单位为巴彦县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 (第一批次)施工 第三标段 。
2.2建设地点: 巴彦县。
2.3建设规模:
第三标段: 1.无名路即通化路(团结路-东郊路)2.二-五道花园3.东直路(北郊路北-人民大街)4.兴直路(通圃(园)路-东郊路)5.富江路(人民大街-南直路)6.龙江路(北郊路-拥政路)7.龙江路(拥政路-人民大街)8.龙江路(人民大街-石桥路)9.龙江路(石桥路-南直路)10.迎宾路即迎宾东路(北郊路-北直路)11.迎宾路即迎宾东路(北直路-人民大街)12.五岳河清淤。
新建 d300-d1600雨水管线,总长度8466.62米。包含检查井、雨水口等配套附属设施。五岳河清淤28929.5立方米。
2.4计划工期:2025年5月20日开工,2026年10月20日竣工(工期51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 为 4个 标段, 不 允许兼投。
2.8 招标控制价 : 共计 177 , 379 , 576.00 元 , 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3 | 第三标段 | 26,012,894.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不得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在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标段: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 标准员 1人(具备岗位证书)、 材料员 1人(具备岗位证书)、 机械员 1人(具备岗位证书)、 劳务员 1人(具备岗位证书)、 资料员 1人 (具备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 提供 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 (2025年1月-2025年3月) 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信誉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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