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中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7282025AGK00027
项目名称: 平遥县中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980000
最高限价(元): 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等
数量:
预算金额(元): 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次招标项目不分包,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1、母乳分析仪 1台 预算单价:80000元 预算总价:80000元
2、石蜡切片机 1台 预算单价:250000元 预算总价:250000元
3、监护仪 20台 预算单价:21000元 预算总价:420000元
4、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1台 预算单价:230000元 预算总价:23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授权和各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
4)其他类别产品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相关许可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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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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