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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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41400327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75万元, 招标人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要求:项目概况:完成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并形成三年行动纲要文稿以及本轮三年行动纲要配合解说的演示文件。(2)服务期: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上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回顾与总结、制定本轮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确定近期重点建设地区、梳理近期建设行动及相关项目库,最终形成三年行动纲要文稿以及本轮三年行动纲要配合解说的演示文件。(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5)最高限价:48.7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4、被授权代表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6、投标人须提供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6:30附件下载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产城融合建设(国际化城区)三年行动纲要(2025-2027年)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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