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甘肃
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99-12620000224333349J-20250414-054724-9
招标编号 : AYZX-2025-DL-01-01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永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 2023 〕 7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登县大同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监理
2.建设地点: 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涉及乡镇为永登县大同镇
3.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 含干沙沟、毛家沙沟、贾家场沟、徐家漕沟、保家湾沙沟、马拉车沟 ) ;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 ( 贾家场村、保家湾村 )3 部分。其中 : 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起点位于庄浪河大同镇上游观音洞处 , 终点至大同镇青寺村 , 涉及庄浪河河道长 12.5 千米;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分布于庄浪河以上河段左右岸,均为庄浪河一级支沟 ; 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位于庄浪河右岸 , 为大同镇贾家场村和保家湾村两个村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和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三部分。
(1)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实施范围为起点位于庄浪河大同镇上游观音洞处,终点至大同镇青寺村,涉及河道长度共计 12.5km, 堤防生态修复长度 7.932km 。治理段落沿庄浪河向下游左岸生态护岸修复 8 段长 4.434km ,右岸生态护岸修复 5 段长度 3.498km 。
(2)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共涉及庄浪河支沟 6 条,自上游至下游分别为干沙沟、毛家沙沟、贾家场沟、槽沟、保家湾沙沟及马拉车沟,其中干沙沟位于庄浪河左岸,其余沟道均位于庄浪河右岸。本次设计对以上 6 条沟道沟口进行治理,治理总长 2.214km, 新建生态护岸 4.513km 。
(3)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位于庄浪河大同镇段右岸,为大同镇贾家场村和保家湾村两个村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改造管网共计 16.12km, 其中贾家场村配水主管 6.6km 、配水支管 2.01km ,保家湾村配水主管 4.72km 、配水支管 2.79km 。
4. 概算总投资: 6779.25 万元
5.资金来源: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6. 计划总工期: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4 日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伴随本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6 人,其中总监 1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2 人,监理员至少 2 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 (2022 年 4 月至今 )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须提供 2021-2023 年或 2022-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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