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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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ZCAQZH-CS-G20250415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一、招标条件
本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67948万元,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2)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注 ① 上述信息可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② 招标文件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等同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入围生产企业或自《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 版)》发布以来新增加的生产企业且未被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取消资格及未被停止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安部对货物品种无生产企业资格要求的除外),或者被取消资格后又经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恢复生产企业资格的或恢复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并且在该目录中具有春秋常服、夏执勤服、春秋执勤服、内长衬衣生产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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