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消防控制室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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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消防控制室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202501BA200174660910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
一、招标条件
本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消防控制室改造 (招标项目编号: A202501BA2001746609102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94.683739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土建及装饰装修、暖通及电气改造;安防和消防集中控制系统搬迁;室外新建电缆沟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恩施卷烟厂消防控制室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恩施卷烟厂消防控制室改造:
3.1一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3.2特殊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事项:
3.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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