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青岛市地铁7号线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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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CREC8-KM2025ZB-21)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项目,项目业主为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上述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一标段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全长约3 $.78\mathrm{km}$ ,共设3站4区间,起于8号线沧口机场站,线路向北与3号线振华路站换乘,出站后沿重庆中路向北至兴国路站(1号线)。平均站间距为1. $23\mathrm{km}$ ,全部为地下线。区间采用矿山法及盾构法施工;车站主体采用明挖法施工。
合同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造价大约人民币:9.2163亿元。
总工期:1800个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 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具体招标采购服务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TJZL-0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设备租赁和服务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服务能力要求:具有设备租赁服务能力证明。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且所投标的相应机械设备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等工程项目同类服务近一年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4-23 23:59附件下载
245386491744943132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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