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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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己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估算投资3031.4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豫海镇、下马关镇及韦州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态修复涉及4个片区270.97h㎡(4064.58亩),主要包括矿洞封堵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修复及改良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
2.3 施工计划工期:700日历天;管护期:一年。
2.4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其中施工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一个标段(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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