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附件下载
关于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C2025-G0217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43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 2.标书编号:HYZC2025-G0217号;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 43万元; 5.最高限价:43万元; 6.供货期限:合同
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30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第一
人民医院所需的心肺康复评估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清单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
(一)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
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开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授权代表开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
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
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夫妻分别控制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凡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
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附件下载
关于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肺康复评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