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空压机及后处理设备(含干燥机、压缩空气储气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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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投永利 $2\times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空压机及后处理设备(含干燥机、压缩空气储气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 $2\times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空压机及后处理设备(含干燥机、压缩空气储气罐)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函〔2024〕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 $2\times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
2.2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3招标范围:宁夏电投永利 $2\times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公用压缩空气系统7台空气压缩机、7台干燥机及压缩空气储气罐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方案优化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空压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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