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聘选2025年主体评级单位招标
云南
-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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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昆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聘选 2025 年主体评级单位招标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昆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聘选2025 年主体评级单位招标。2.2 比选范围:对昆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出具成果资料。2.3 控制价:首次评级费用不超30 万元,每年跟踪评级服务费不超过10 万元/年(每年跟踪评级服务费指连续两年的服务费)。2.4 服务期限:三年。2.5 成果资料出具时间:接采购人主体评级通知后50 日历天出具初评报告。2.6 服务地点:昆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2.8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和(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认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格。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1 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
3.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审小组审查)。
3.5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网上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4.3 获取要求:比选申请人于上述时间将比选申请人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PDF 版)及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4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 元,售后不退。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或电汇,户名:,开户
银行: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棕树营信用社;账号:0500078531099012,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需开具发票的请同时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注:未按本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中铁诺德山海春风小区 3 栋 1 单元 1 层 101 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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