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冻品市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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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冻品市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鼎冻品市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由第十二师104团经济发展办公室以2504-661201-04-01-91513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 项目概况:新建商业综合体10410.92平方米,其中,商铺建筑面积7216.08平方米,顶棚面积3194.84平方米,并配套附属设施。商铺建筑面积7216.08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共计137间商铺,1间卫生间,3间配电用房;商铺主要标准房间轴线尺寸为 $8.06.0$ 米(宽*深),局部设置有非标准跨距为 $8.46.0$ 米, $6.9*6.0$ 米等房间尺寸,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150mm,建筑高度约5.85米,顶棚距地面约9.0米。配套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供暖工程。建筑形式采用步行街形式,建筑可分别设计为8栋单体贴建,满足防火要求,每栋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建设地点:九鼎冻品市场
.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类);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承揽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需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6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造价师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本项目所有申请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信誉要求:(1)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其他说明:无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23:59附件下载
九鼎冻品市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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