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桥区积水点治理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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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金泰桥区积水点治理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5〕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泵站工程方案: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以钉桩为准),总建筑面积750.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3.03平方米,地上建筑部分建筑高度4.80米,地下部分建筑高度-7.25米,地上建筑层数1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电缆夹层不计入建筑层数)。实际规模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与泵站合建初雨池及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池容543.4 立方米,雨水调蓄池有效池容1605.8立方米,总有效池容2149.2立方米。2、管线工程方案:新建配套进退水管线,规模为D300-□5600×2000 毫米,总长度约518米。其中雨水泵站收水主管道起点位于和平里货场西侧路与和平里北街交叉路口以东现状管线,终点至规划泵站,沿和平里北街永中以北2.8米由西向东敷设,管线长度约397.6米;雨水泵站及调蓄池退水管道位于坝河西侧绿地内,管线长度约62.6米,向东排入坝河;初期雨水池退水压力管沿新建泵站西侧空地敷设,管线长度约57.8米。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74万元。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765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04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金泰桥区积水点治理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8 16: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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