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昌都公安监控和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藏
-昌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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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昌都公安监控和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昌都公安监控和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5-
029】。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本项目采购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日常修理等维护工作。
1.6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55.00万元;含税金额:58.3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6%$ 。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 $100%$ 。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为55.00万元,含税总价为58.30万元,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本项目采购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日常修理等维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① 为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34个交通卡口监控设备提供电力保障、线路巡检、维护服务,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② 为昌都市卡若区公安177个点位的监控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巡检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3.2 发票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4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期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监控维护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框架合同还须提供一份具体订单。每份合同或框架合同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3.4 人员要求:拟派服务团队至少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书(低压类)及高处作业证书(可为1人同时具备两证,也可为多人分别具备两证)。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证书(低压类)或高处作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2024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
3.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
准)。(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本项目同产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严重负面行为”的。(11)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全国级/西藏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2)不同参选人在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6 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参选人须填写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否则将否决其参选)3.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3.8 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7 18:30附件下载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昌都公安监控和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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