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包兰线下行西小召-头道桥间大机清筛电务配合排干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包兰线下行西小召 - 头道桥间大机清筛电务配合排干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赛汗至朱日和、齐哈至二连贯通线大修等 22 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 202 5 】 30 号 , 为按时完成配合工务包兰线下行西小召 - 头道桥间大机清筛工作,提前做好信号设备排干及设备防护,对该项工作所涉及的信号设备排干、信号电缆探测、电缆排干、设备硬化面整治等工程进行委外。
一、招标编号 :
编号 : HHHTJ-BDW-LXGC-2025-004
二、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包兰线下行西小召 - 头道桥间大机清筛电务配合排干工程
三、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1 . 包兰线下行西小召 - 头道桥间大机清筛电务配合排干工程委外事宜建议方案项目:施工里程 K161+060-K244+300 (不含刘召站、四分滩站、临河站岔区及巴彦淖尔站站内正线线路,共计 3.24km )段大型养路机械全断面破底清筛 80km 。电缆排干 5.701km, 电缆探测 5.701km 、室外设备基础加固(拼装式)一件设施用 141 处,具体工作量以《呼概预算审》( [2025]224 号)及施工图工作量为准,该项目工程预算工程费用金额 39.0028 万元
四、最高限价 :
包兰线下行西小召 - 头道桥间大机清筛 电缆排干工程项目 :工程限价 390028 元 (含税),增值税率 9% 。
五、预计工期: 5个月。(具体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为准)
六、质量要求:
(一)信号电缆排干质量要求
1.站内排干电缆埋深必须满足0.8m, 并确保机械清筛作业范围内信号设备及电缆埋深和间距符合清筛作业标准,保证不影响清筛作业。
2.通过电缆探测、电缆防护、下放电缆等有效手段,确保站内信号设备(包括电缆)不在机械清筛作业影响范围内,并保持2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
3.电缆过道深度距枕木底不小于800mm,过道电缆沟应选择在信号机外方第四枕木孔处,垂直钢轨。
4.过道电缆统一使用防护管穿越线路,防护管两端各伸出枕端不得小于500mm,防护管内径应为电缆外径的1.5倍。
5.电缆过道及电缆径路上要标清电缆走向。
6.排干后的电缆必须恢复原状。
7.拆旧设备必须统一码放整齐,不得 侵入 安全 限界及 随意堆放。
8.设备搬运时注意保证配件齐全,摆放位置严禁侵入安全限界。
9. 箱盒 移设后必须保证箱盒平正,箱盒满足设备安全限界,箱盒 边缘 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 2440mm,多个箱盒并排时,其顶面平齐,排列整齐。 设备移设后确保边缘 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 2440mm 。
(二)设备基础加固质量要求
1. 单独设置的电缆盒、方向盒基础围台尺寸 900×900mm。
2. 单独设置的 XB箱基础围台尺寸1200×1000mm。
3. 其他单个、两个及以上设备基础围台尺寸原则上围台四周分别距设备四周最凸出边缘不小于 300mm。
4.转辙机基础面平台,应把电缆终端盒,转辙机底部,油管支撑架一起做为一个基础硬化面。终端盒顶面与转辙机顶面平,蛇管自然下垂在硬化面上。各牵引点的终端盒在同一条直线上。
5. 两个及以上设备基础围台原则上为长方型,因地形等特殊情况不能砌为长方型,根据具体与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定。
6 . 未 尽事宜符合《包头电务段信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安全目标:
投标人安排人力、车辆、机具设备,在招标人的组织管理及监督下, 按照相关施工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施工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施工组织要求,按时完成所有工作量。
八、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1.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前由承揽工程单位负责对己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除此以外应对己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资料在项目管理单位备案,上下道作业,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3. 所有施工作业均纳入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每日作业时间要服从设备管理单位合理安排。
4. 对因设备、材料倒运导致设备、设施的损坏进行必要整修。
5. 拆旧设备必须统一码放整齐,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分类进行摆放。
6. 设备移设后必须满足设备安全限界,按验收标准制作设备硬化面。
7. 排干后的信号设备必须恢复原状。
九、其他要求
1. 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2. 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申请人收到 公示成交候选人 后,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电务段内的招投标活动,并依据《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系统营业线施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呼铁办 [2017]285 号)提议、公示、认定,并按照呼铁建设函 [2024]439 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将其行为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与考核。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5 . 该项目信号电缆排干所需零小材料由承揽单位提供,设备基础加固(拼装式)所需所有材料按照项目管理单位要求由工程承揽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验货。
6 . 选中单位施工过程中 必须确保 “工完料尽”,即每次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不能遗留任何工具材料,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如有遗漏任何工具材料将按照其对应工具或材料价格的 10 倍进行处罚。
7 . 选中单位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并自行组织安全培训,培训资料报采购方备案,并对人身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60岁,在施工开始前与采购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采购方提供参与本次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常用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络人及紧急联络人联系方式,注明参加施工的项目和地点,加盖公章提供给甲方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如需)。遇有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变化情况。
8.选中单位在作业期间无条件遵守项目管理单位对人身安全的要求,对作业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全权负责。 对不遵守安全协议施工的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不遵守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要全权负责。
十、投标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保证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报名单位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 该工程要求报名单位具有国铁营业线施工作业经验,并提供一份近 3 年施工合同及相应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
6. 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且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 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8.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报名单位的责任。
9. 报名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并自行组织安全培训,培训资料报包头电务段备案,报名单位并对人身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60岁,向甲方提供所有作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和保险证明材料。
10. 工程报名单位必须书面承诺,作业期间每天有信号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盯控。
11. 本次采购,报名单位需承诺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 ( 预 ) 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中标价不得高于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中标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中标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
12. 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 工程项目报价(含单价和总价 , 不含税价,税率 9% )、安全卡控措施;
2. 投标保证书,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资料加盖公章);
5 .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设备投入使用的国铁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6. 关于人身安全的书面承诺;
7. 廉政承诺;
8. 申请单位需承诺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 ( 预 ) 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中标价不得高于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中标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中标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
9. 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
10.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11.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12.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13.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信用中国 ”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14.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国家铁路局网站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结果截图及承诺。
15.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十二、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和截止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资料书面传真至 0472—2224206 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注明投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盖单位公章。表格见附件。
报名程序咨询:李洁 电话: 04722224206
技术咨询: 周兆勇 电话:
递交申请截止时间: 为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 72 小时。
十三、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公示
资格审查: 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组织对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查证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信息,在资格审查记录表中逐项记录查证情况(资格审查时间为 1 个工作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应书面通知其参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时间和地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应书面回复,说明未通过原因。
确定候选人: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管理机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管理机构在平台建立的 “ 包兰线下行西小召 - 头道桥间大机清筛 电缆排干工程项目 ”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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