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号九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标包号九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二次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号九十六)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老旧办发 [2024]7 号和京老旧办发 [2024]2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与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号九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次)
2.2项目 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西洼地
2.3项目概况 : 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西洼地 1栋、5栋、8栋、9栋、11栋、12栋及15栋共7幢住宅楼的抗震加固、外墙保温、屋顶保温防水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63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14万元,其中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1159万元。
2.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咨询服务完成之日止,其中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 之日起 45个日历天内完成确认版本。
2.5招标 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2.5.1设计服务:包含7幢住宅楼的外墙保温、6幢住宅楼(不含15栋)的抗震加固及1栋、5栋和15栋住宅楼的屋顶保温防水等方案 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 以及相应的现场服务工作。
2.5.2监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
2.5.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编制工程总承包投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并完成清标。实施协助材料设备询价、核价,审核工程变更洽商(签证)以及进度款支付等过程造价管理工作。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
2.5.4工程 项目管理服务 :提供本项目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协调项目外部关系、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及住户,组织施工单位进场、设计合理化的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协调、施工现场管理、进度计划管理、工程质量管理、采购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其他应由项目管理公司履行的工作内容。
2. 6 本服务 合同禁止转 包 ,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内容,不得分包 。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1)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3 信誉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登陆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同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良行为诚信记录主体情况,采用否决性惩戒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年内(2023年 3 月 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或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他主要人员由承担该类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分别委派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 设计人员配置: 拟任设计负责人 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 拟任 结构负责人 1 人 (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 二 级 或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 2)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3)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方式:提供书面承诺;(4)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和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或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无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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