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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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MGLZ-202504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0万元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配送金额4000万元/年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服务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具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列入黑名单;
5.配送车辆要求:服务车辆不低于6台(厢货车)。如果为自有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如果为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仓储条件必须2500平方米以上,并为暖库(按照北方行业标准暖库温度: $5^{\circ}C\pm2^{\circ}C$ 至 $20^{\circ}C$ 左右);
6.承诺免费提供仓储管理系统;
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为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投标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明)、信用记录、消防验收记录证明(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证明)、HSE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9.具有仓储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仓储服务可以开具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流服务可以开具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17:00附件下载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中部仓储物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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