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与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合作共建智慧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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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与湛江幼儿师范专科
学校合作共建智慧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名中标人,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与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合作共建智慧校园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技术先进、性能强大、安全稳定的新一代校园一卡通系统,融合虚拟卡、移动互联、物联网、聚合支付、容器、微服务等技术,实现“虚拟化、自助化、线上化、一体化”的生活、学习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2.2 标包划分及项目总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 320.00 万元,不划分标包。
2.3 服务期限:1、(一)校园一卡通系统升级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 90 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二)财务信息化系统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 180 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2、提供项目验收之日起不少于 3 年的免费售后维护服务。
2.4 结算方式:分批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 年 02 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 年 02 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投标人(2021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须具备同类项目经验(软件开发类),需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5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首页 -> 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 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截屏打印件(截屏内容须显示相关查询结果),包括:(1)行政处罚信息;(2)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7 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国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 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
3.10.1 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3.10.2 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 5 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3.10.3 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3.10.4 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8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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