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团咸水淡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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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团咸水淡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一师十团咸水淡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4250017)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农业农村局 以师市农发﹝2024﹞25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阿拉尔市供销良品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一师十团
3.工程规模:(一)在咸水淡化和**治沙结合区建设盐碱水淡化处理中心1处,包括淡化处理中心配套 $200\mathrm{{m}^{3}/h}$ 盐碱水淡化设备1套,配套彩板房1座,进水池1座、淡水池1座、尾水池2座等配套设施,建设**治沙滴灌首部1个,配套1个田间主管道和首部加压过滤系统。(二)在咸水淡化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结合区台兰河泄洪渠 $0+000$ 处修建分水闸1座,在塔北泄洪排上建设分水闸1座,建设沉淀池1座、疏浚1条沉沙条渠和建设扬水站1座。(三)在咸水淡化和生态修复结合区,新建540亩林带并配套灌溉管网。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 7003001 | E660100400425001第一师十团咸水淡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 期)(施工二标段) | 本项目施工二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包含的全部内容。 | 1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
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23:59附件下载
第一师十团咸水淡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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