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M2025012-SG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亮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亮化工程 | 1(18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18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亮化工程或建设工程施工或路灯安装等相关描述(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开具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6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