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厢南社区南尊板桥队(棚户区北侧)安置用地道路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容县厢南社区南尊板桥队(棚户区北侧)安置用地道路配套工程 | 项目 招标 编号 | E4509002856026283001 |
|---|---|---|---|
| 招标人 | 容县自然资源局 | ||
| 建设单位 | 容县自然资源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新建容县厢南社区南尊板桥队(棚户区北侧)安置用地道路配套工程 ,道路总长度为 1476.102米,其中:小区道路长度925.308米(其中:1号路长度677.272米,2号路长度248.036米),道路红线宽为7米;消防车道长度550.794米(其中:消防车道1长度51.997米,消防车道2长度107.997米,消防车道3长度89.400米,消防车道4长度109.400米,消防车道5长度91.000米,消防车道6长度101.000米),道路红线宽为4米;新建八条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要求的建设内容。 | ||
| 开标时间 | 20 25 年 4 月 29 日北京时间 09 时 3 0分 | 开标地点 | 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5(网上开标直播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 25 年 5 月 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 25 年 5 月 9 日 |
| 预 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878172.92 元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银萍 (注册编号: 桂 245222301621 ;身份证号: 450803 ******** 6325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世森 (身份证号: 452525********1638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容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878915.25 元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正棣 (注册编号: 桂 245111118233 ;身份证号: 450921 ******** 0413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海琳 (身份证号: 452525********246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铭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880135.83 元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林海燕 (注册编号: 桂 245222202057 ;身份证号: 452628 ******** 1825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泳 (身份证号: 450921********0818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被否决投标 的 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原因:( 1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 2013 ﹞ 17 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的;( 2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在建项目中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 2013 ﹞ 17 号文要求的除外)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的。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