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本级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
咸宁市财政局本级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16:24 | 发布单位:需解锁 |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本级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421201202506000186_二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5-00239
三、项目名称
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23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0.34430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3.68(分)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赤壁市、崇阳县) 服务范围: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标准: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胡应兰,张弦,聂亚玲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5-05-06
2、评审地点:需解锁(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
2、收费金额: 0.30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3、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本级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