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园建材料(景观类)采购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园建材料(景观类)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园建材料(景观类)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
2.2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 680 万元 ;
2.3 标段划分: 共 一个标段 ;
2.4 交货地点: 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 ,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5 供货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
2.6 招标范围: 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园建材料及设备 的采购、维护及售后维修的相关专业化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需求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0万元及以上的园建类材料(必须包含垂直高度8米及以上的雕塑装置)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及发票(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其中一项,发票中须体现项目名称),若供货合同中无法体现雕塑装置高度等业绩要素信息的,须另行提供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公章的图纸等相关佐证材料。
3.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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