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堡乡东栅子村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镇宁堡乡东栅子村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堡乡东栅子村大棚建设项目 已由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 赤审批【2022】5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赤城县雪乡绿色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2022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赤城县雪乡绿色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春秋大棚,净生产面积208.08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 6.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缴税申报表)证明材料; 8.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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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24 09:00 至 2022-04-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5-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长宏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维多利亚小区B区8号楼3单元703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唐新春 | 联系人: | 孙云峰 |
| 电话: | 13623393386 | 电话: | 0313-210669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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