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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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5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约12.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运营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盐城用霞教育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隆笏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互为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企业的投标文件。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8:00附件下载
大丰区通港大道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四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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