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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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1.1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 号)文件精神,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现特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 家资产评估服务单位。
为准。
2.3 本项目采购规模:约¥46.00 万元(含税包干总价)。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日历天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6 服务质量:出具的评估报告须满足相关规范,成交人对其提供的报告的准确性及市场 公允性负责也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须经采购人确 认。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谈判申请人须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 资质条件: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者资产评估机 构备案证明。
3.3 财务状况: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或 2022-2024 年)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若谈判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
3.4 项目负责人: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为谈判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谈判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 企业信誉: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 相关承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9 17:00附件下载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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