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政府崇阳街道办事处崇阳食堂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阳食堂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6 10:00:00,更正为:2025-05-21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6 10:00:00,更正为:2025-05-21 10:30:00。
- 将 商务要求中 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 6 人,其中厨师 2 人,勤杂工及保洁人员 4 人。更改为 : 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 7 人,其中厨师 2 人,勤杂工及保洁人员 5 人。
- 将商务要求中 12、考核办法: (1) 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 季度 进行不少于 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10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更改为: 12、考核办法: 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 月 进行不少于 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10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崇州市人民政府崇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 崇州市蜀州北路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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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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