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K2025-076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070000
最高限价(元): 50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7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730 个日历日。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期限为2年,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物业服务项目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如中标方服务质量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可以连续服务,但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内合同签定期限为1年,第2年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进行续签。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采购。
(2)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52.1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不少于91.26万元),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少于91.26万元,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