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京剧院大楼屋顶防水层及廊道廊柱修补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50225183018-00210761
项目名称: 上海京剧院大楼屋顶防水层及廊道廊柱修补工程
预算编号: 0025-W0001614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300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3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大楼屋顶防水层及廊道廊柱修补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1)项目概况:大楼屋顶防水层及廊道廊柱修补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2)建设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1198号
(3)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
(4)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 本合同应于签署日生效,并持续有效直到乙方按照本合同完成所有服务和义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或部分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7、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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