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塔山乡塔山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2-00017
项目名称:连山区塔山乡塔山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0441.16
最高限价(元):23004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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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塔山乡塔山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施工工期及施工地点;
(2)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6)验收标准及方法;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承包贰级(含)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2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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