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鑫集团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其他公告
安徽
东鑫集团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对 “ 东鑫集团 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东鑫集团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5AKKGQ00011
2.2 项目名称: 东鑫集团 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2.3 项目地点: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2.4 项目单位: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5 项目概 况: 东鑫集团自持的厂房、租赁住房及商业等资产零星维系工程
2.6 招标范围: 东鑫集团自持的厂房、租赁住房及商业等资产零星维系工程
2.7 项目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2.8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2.9 项目概算: 150万元 。
2.10 项目类别:施工
2.11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 项目经理 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其他要求:无。
3.4 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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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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